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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71-65388777国办发〔2013〕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《绿色建筑行动方案》已经国务院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国务院办公厅
2013年1月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